外借圖書館資料數目
每位登記讀者最多可以外借 八項 圖書館資料。
外借圖書館資料期限
外借圖書館資料,每次限期 14天。
過期罰款
逾期歸還的外借圖書館資料,每一項均須繳付罰款。每項資料的過期罰款為每天 1元,不足一天亦作一天計算。
圖書館資料遺失或損壞賠款
圖書館資料如有遺失或遭受損壞,借用人須自行到書局購回失書。如委託圖書館代購,須額外支付20%行政費。若該書已停刊,處理方法與代購相同。
續借服務
如無其他讀者預約借閱,每項外借圖書館資料最多可以續借一次,每次為期14 天。
讀者除可親身到圖書館續借資料外,還可使用網上續借服務。使用...